张晓倦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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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分居期间,一方能否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

来源:张晓倦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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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夫妻离婚后,抚养孩子的一方走上法庭,讨要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比较常见。由此,许多人可能以为子女索要抚养费必须是在父母离婚之后。其实不然,父母抚养教育子女以及子女索要抚养费,与父母的婚姻状况无关。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,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,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。同时,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〈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第三条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,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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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张晓倦
  • 执业律所: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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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14401*********2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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